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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精选20篇)

发布时间:2023-06-04 09:32:55来源:网络转载浏览量:0   
读后感(精选20篇)

读后感 篇1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读后感 篇2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很爱她的小说,即使是在当时被说太个人,在如今看来,比起那些也写个人情感文章的作家,她在那个动荡不安,思想尚且不太开放的时代写的东西还是不乏大气的,如今再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原本是格格身份敢爱敢狠的我们最心爱的张爱玲先生。因为她体会到了世人对她的另眼,所以她会创造这样脆弱美丽的流苏,因为她爱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所以,她会写出像范柳原这样爱得让人可恨的男人。

  倾了城又如何,她的城只能留给香港的那对平凡的夫妇,她还是最终另嫁了他人。

  爱是否重要,这样一个动心和试着得到的过程,经常被复杂化了,我们除了抱着一心向善的态度之外又能如何呢?聪惠如爱玲,一样守不住的,她送了给范柳原和白流苏,我们的感慨也只是空气里那一样抓不住的心绪,虚弱无力。终究是否纯粹好像也已经被完美的结局麻痹。

  生活里的爱总归像一副银筷子,是最初因为它好看才要,或是因为还可以用它吃饭就不重要了。

  作者的文章也写掉了故事的尾巴。流苏再婚,成为家里人眼中的奇迹,二嫂和二哥也离了婚:如果像流苏那样嫁得好,离婚又怎样呢。不过离了婚的流苏,又变成最平凡的女人,城倾了,爱也断了,倾一座城成全一段感情,终究不能长久,男人的甜言蜜语又向另外一个女人说去了。

  人家说张爱玲才气是有,却不够大气,难得作者发掘出她大气的一面来。不过归根到底,我看她还是小家子的,流苏的爱情像封藏在瓮里的酒,不打开才是珍贵的,一开了,气跑了,就什么都没了。张爱玲,给了一个倾城的雄伟,留一个最冷情的尾巴,她还是放不开,终究是悒郁的飘零女子。

读后感 篇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读后感 篇4

  这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离家出走的故事,伴随着少年的出走有了一系列的出场人物。叫乌鸦的少年,列车上偶遇的樱花,回忆几十年前的广岛原子弹事件,命中注定的贾村图书馆,和猫说话的老人,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难以有交集,但就是这些,让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最终坚强的去面对生活。书中最让人难忘的,莫过于直面灵魂深处最脆弱,最裸露,最真实的自己。

  读完这本书,开始思考生与死的意义,性与爱的关系,时光与记忆的本质,书中始终没有很直接的挑明这些事物之间的关系,只是一个不坏的故事,却由不得让人去思考很多。虽然已经过了十五岁的时光,不过能在心地依旧善良无暇的时候读到这本书,感觉也会很释然,人生某个阶段结束的时候,总是应该好好去深思的。

  正如作者所说,十五岁的少年,他们的身体正以迅猛的速度趋向成熟,他们的精神在无边的荒野中摸索自由、困惑和犹豫。主人公田村小的时候被母亲遗弃,在一个并不疼爱自己的父亲的养育下成长,有着同龄人缺乏的成熟,更有着不属于这个花季的恐慌,不过我们共同拥有的,是希望自己可以快速成长,去接受祝福,去挑战世界。接下来,就用我拙劣的文字,让我谈谈这个故事之于我的深思。

  幽幽岁月,浮生来回,爱情,总是一个美好的话题,可是,书中的爱情似乎缺乏中国固有的伦理。田村小的时候就被父亲诅咒会跟自己的母亲姐姐交合,而田村又成为母亲幼时爱情的替代物。田村因幼时被母亲抛弃,渴望得到母亲的爱。他迷恋永远十五岁的佐伯(田村母亲)的活灵,更深爱着五十岁的佐伯。他们交合,相爱,用灵与肉的交融去享受生命的美好。田村选择离开森林,带着佐伯的画去勇敢的面对生活,将自己深爱的人埋藏在记忆中。开始读的时候,内心总会隐隐作痛,为什么如此相爱的人会是这样的结局。

  闭上书仔细想想,身边的爱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神把世人劈成了男男,女女,男女,于是我们在寻找自己另一半的过程中惶惶不可终日。纵然找到,又会有种种原因不得在一起。作者笔下这种违背伦理的性与爱,读完之后,对自己的爱情释然好多。对爱情中的无可奈何,道一句,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

  书中这样写了一句话:“尽管世界上有那般广阔的空间,而容纳你的空间---虽然只需一点点---却无处可找。想着自已这个存在,但越想越觉得不具体,甚至觉得自已不过是个毫无意义可言的单纯的附属物。”你是否想过生命之于我们的无力,田村父亲小时候在他身上的诅咒,灵验的是那么自然,大岛天生就是血友病,生理上又分不出男女,佐伯的男友被误杀,田村父亲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杀猫,中田在生命的最后毫无缘由的体现了自己的价值等等。好像那些宿命中安排好的我们根本无法去掌控,纵然你试图去改变,总会有一些偶然的因素将一切落回起点。可是,你难道就这样袖手不管吗?答案是否定的。

  没错,田村纵使离家还是未能摆脱在他身上的诅咒,可就是在他试图改变的过程中,他变得坚强,他尝到了人世间的情暖,他最后终于有勇气面对生活,面对现实。在我们颓败的时候,总会有宿命论这样的理由支撑自己颓败下去,感觉成事在天,可是你是否忽略了事在人为呢。纵使结局不会有太大差别,可是你是否忽略了过程中的美好?当结局最终到来的时候不至于那么的措手不及。

  书的最后,作者还是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告诉我们要勇敢的面对生活。田村想将自己留在第三空间,用以逃避现实生活,最后在母亲的要求下,勇敢的走出了避世的桃园,选择了正视生活,这需要很大的勇气,有时候活着比死更难。然而,生命就是如此,而田村,成为了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

  命运就象沙尘暴,你无处逃遁。只有勇敢跨入其中,当你从沙尘暴中逃出,你已不是跨入时的你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去享受音乐带给我们的世界,试图倾听画中的声音,感受爱情的美妙,体味人间的温情,命运似乎早就安排好了,却又那般无偿。纵然过了十五岁的年纪,不在那么彷徨,不在那么忧郁,那么,就继续在这最美好的年华,去享受生命带给我们的一切。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读后感 篇5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读后感 篇6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读后感 篇7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读后感 篇8

  军旅作家王树增创作的《解放战争》,与其说是一幅军事战争的历史画卷,不如说是一篇记录着我们前辈们精神历程的壮丽史诗。重温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让我们又有了一份新的感动和体验。感动的,不仅仅是书中对战争细节的揭秘或革命浪漫主义精神宣示,更多的是体验到了书中所揭示的一个人类历史发展永恒不变的规律——人民是决定历史走向的最终力量!

  《解放战争》让我感到:一是比较系统地掌握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如何在抗日战争结束后用短短的四年时间,以锐不可当、摧枯拉朽之势,如何成功演绎了人类历史上的最富盛名的战争传奇。二是比较全面的了解到参与这场战争的无数风流英勇的历史人物在这场史无前例的伟大战中的真正的作为、地位和不可磨灭的巨大作用。三是将自己以往零敲碎打中所获得的关于这段历史的许多知识从一个个时间节点全面的进行了梳理和归类,也从大量真实的历史事件之中和杰出人物的身上,又一次感受到了解放战争的残酷性、发生事件的必然性和各种人物的真实性。四是尤其从作品中获得了诸多的思考。

  民心的力量最巨大。解放战争中的淮海战役为什么能够胜利?我们主力兵团不占优势,但是我们背后有500万老百姓。国民党军队一律靠空投,从一颗子弹到一块大饼都是靠空投,我们不是。我们是几百万辆小推车,往上推粮食、推子弹、推弹药,往后拉伤员,我们没有野战医院,野战医院就是老百姓家,所以我们才能够打胜。陈毅自豪地说淮海战役是小车推出来的。“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群众心里有杆秤,群众在我们心中有多重的分量,我们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的分量。我们党员干部不论是在机关还是在基层工作,不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干部,都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更贴心地为群众服务,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这是衡量党的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软实力”。

  俭朴的传统不过时。《解放战争》书中写到国民党有一个高级将领,被我军西北野战军抓住以后,彭德怀款待他,做了一盆面条。那时彭德怀是副总司令,国民党的将领就说副总司令这么艰苦,你们吃这样的东西,真是敬佩敬佩。彭德怀当时拍着桌子火了,说全国的穷苦百姓有几个吃上的?我吃上面条算我享福了,你们这帮人认为不能下咽,这就是你们失败的根源。这是最令后人感动的,亦为今天我们的生活留下了有益的启迪。“戒奢以俭,艰苦创业”、“忧劳兴国,逸豫亡身”。目前,我市的经济仍欠发达,人民群众总体生活水平还不高,各项建设和发展任重道远。我们必须“居安思危,戒奢以俭”,自觉抵制贪图享乐、奢侈浪费、大手大脚的不良思想和作风,勤俭办一切事业。

  这次参加活动,再次感受了书籍给我们带来的力量,我们或许会发现,书籍依然是征服人们心灵的力量,永不褪色。总理在今年初与网民交流时指出:“读书关系到一个人的思想境界和修养,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素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一个不读书的人是没有前途的,一个不读书的民族也是没有前途的。”在当今丰衣足食的和平年代,我们要善于读书学习,善于将读书成果转化为学习的推动力,学以致用,要牢固树立终身读书,工作到老、读书到老,把兴趣阅读当成一种休闲生活方式。选择读书就是选择了进步,放弃读书就是放弃了明天。

读后感 篇9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读后感 篇10

  明朝的灭亡认真说并不好就规定在三百年前的甲申。甲申三月十九日崇祯死难之后,还有南京的弘光,福州的隆武,肇庆的永历,直至前清康熙元年(一六六二)永历帝为清吏所杀,还经历了一十八年。中国台湾的抗清,三藩的反正,姑且不算在里面。但在一般史家的习惯上是把甲申年认为是明亡之年的,这倒也是无可无不可的事情。因为要限于明室来说吧,事实上它久已失掉民心,不等到甲申年,早就是仅存形式的了。

  要就中国来说吧,就在清朝统治的二百六十年间一直都没有亡,抗清的民族解放斗争一直都是没有停止过的。

  然而甲申年总不失为一个值得纪念的历史年。规模宏大而经历长久的农民革命,在这一年使明朝最专制的王权统治崩溃了,而由于种种的错误却不幸换来了清朝的入主,人民的血泪更潸流了二百六十余年。这无论怎样说也是值得我们回味的事。

  在历代改朝换姓的时候,亡国的君主每每是被人责骂的。

  崇祯帝可要算是一个例外,他很博得后人的同情。就是李自成《登极诏》里面也说:"君非甚暗,孤立而炀灶①恒多;臣尽行私,比党而公忠绝少。"不用说也就是"君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的雅化了。其实崇祯这位皇帝倒是很有问题的。他仿佛是很想有为,然而他的办法始终是沿走着错误的路径。他在初即位的时候,曾经发挥了他的"当机独断",除去了魏忠贤与客氏,是他最有光辉的时期。但一转眼间依赖宦官,对于军国大事的处理,枢要人物的升降,时常是朝四暮三,轻信妄断。

读后感 篇11

  最近我读了一本令我十分感动的书,它讲述了一个扣人心弦,同时又震撼人心的故事,主要描写了一个日裔家庭在外国生活的艰难困苦,搬家后的兴高采烈,孩子们的调皮可爱,父母的慈祥善良,失去亲人后的悲痛欲绝……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是父亲,这位父亲在生活中是个宽容、大度的人,不会因为小事而记恨别人。我开始还觉得他有些懦弱,别人干什么事他都不会很生气,自己儿子的脚都被富翁的捕猎夹夹住了脚,都快断了,十分疼痛,因为有好心人营救才被救过来。而他的爸爸却只是沉默着,一句话也不说,他有一种阴郁、痛心而愤怒的沉默没有一些实际行动。如果是我的话,我一定会把那个放捕猎夹的人告上法庭,利用法律让他赔偿给我应该赔偿的钱。而之后发生的事又令我很吃惊,他忍不住看到儿子每天总是难受,痛苦的走动,生活着,便令我带着父亲去那里找到那个富翁的家,把车给砸了,这时我觉得他十分的伟大,为了儿子他可以牺牲一切。之后的事令我更加吃惊:后来父亲又去了那个富翁家,这次他是去道谦的,他十分有诚意,答应会赔偿钱的。这时我被父亲的那种敢做敢当、坚强的精神所感动,这件事还令他失去了工作,还要赔许多钱,令他背上了更加重的担子。

  现在,我们大家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只有我们一个孩子,所以便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我们的身上,自己却变得十分劳累,十分疲惫,为了满足我们的愿望,到处挣钱、奔波,最终总会满足我们的愿望,令孩子开心,而父母付出的辛苦谁又会知道多少?所以我推荐大家看一下《亮晶晶》这本书,这下对父母就会有新的认识,从此开始回报父母。

  最后我要告诉大家一句话:在平凡琐事里感悟亲情的温馨,从细微事物中发掘生活的美好,于艰难岁月中找寻人生的希望。

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红瓦黑瓦》这本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丑人》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林冰这个班级新来了一个教员,叫艾雯。她在作文课说林冰的作文写得最不好,原来林冰写得是最好的。下课后,林冰很气愤,便到油麻镇上,一整天不回宿舍。晚上,林冰就去了艾雯宿舍去找艾雯。于是,艾雯便给林冰讲作文,还让林冰以后天天来她那儿看书。

  我觉得其中的林冰很浮躁,因为故事里说他字越写越难看,文章越写越差。所以我这么认为。

  我觉得其中的艾雯是我不可以用词语来形容的。因为她虽然人长得不好看,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但是很温柔,而且课也很精彩。所以我这么认为。其中我又喜欢又讨厌林冰。喜欢是因为他原来是字是写得很好看,文章也写得很好。

  讨厌是因为后来字写的很浮躁,文章写的很膨胀。

  其中我也很喜欢艾雯,因为她虽然人长得不好看,但是很但是很温柔,而且课也很精彩,还很讲卫生。所以我喜欢艾雯。

读后感 篇13

  新年过后,我闲着无聊就去书店逛逛,无意间看到一本书,是著名作家黄蓓佳写的一本倾情小说,书名叫做《我飞了》。

  看到这个名字,心里难免有些疑惑:这个“我”是谁?是主人公吗?他是常人吗?如果是常人,为什么会飞呢?……种种疑问,促使我买下了这本书。

  细读一番后,我知道了这个“我”是谁了,是——单明明,也是主人公之一,其二的主人公的是杜小亚。小学高年级男生单明明热情、仗义,酷爱中长跑,却过早失去了母爱。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生活中能有奇迹发生。他与新来的男生杜小亚成为了邻居和朋友,可是杜小亚却因病离他而去。就是连杜小亚死后,他还变成一个只有单明明才看得见的小天使,永远守护在他身边。两个人互相帮助,心心相印,不分你我,真可谓知己呀!那个关于“飞”的理想和对杜小亚的深切怀念,伴着单明明成长,伴着六(3)班成长。在毕业前夕,单明明终于在同学关切的目光中“飞”起来了。今后,还会有更高、更远、更美的飞翔,在等着单明明和他的同学。

  “苍白,柔白,透明的白,白得令人惊讶,仿佛一张极薄的绵纸,吹口气就会化成绒毛,飘散到天空中去,再也无法聚合。”这是对杜小亚的描绘,再贴切不过的描绘了。说实在的,我着实的感到杜小亚像一个秀气的女孩子。后来才知道,这样的白原来是一种病态,但也因为这种病态使杜小亚有了有别于正常人的一种标志,因为他长期的治疗,所以他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味,若有若无的,像青草又像木屑的,苦涩中带着一缕奇妙的异香。

  当我看完第三篇时,有一句话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就是单明明脱口冒出的一句话:“死了我也会带上你。”这句话打动了我的心,也让我产生了疑惑,这本书中的人物是虚构的,故事也是虚构的。但它给人留下的那种印象,却是真真切切的。为什么自己身边却没有像杜小亚那样纯洁的“知心朋友” ,要么这个在暗地里说你坏话,要么那个对你不冷不热,再不就是对你忽冷忽热。没有一个朋友的友谊能有单明明和杜小亚那样纯洁。

  当看到单明明听到杜小亚死了的消息;当看到单明明苦苦哀求看太平间的老头儿进去看看杜小亚的时候,我的眼泪早已在眼眶里打转了;当看到单明明在面对太平间的隐蔽处蹲下来的那段时,就为了看上一眼死去的杜小亚,这时,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脱眶而出。

  我受益非浅,懂得了朋友之间那应有的纯洁的友情。

读后感 篇14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一本需要慢慢品味才能知作者心的书,我读了很多遍,直到今天合上书本,才终于对其中几篇有所领悟。《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以看似温情的语言,激烈地批判着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给我印象颇深的是《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文章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看到这句话,我的心像是被锋利的刀子狠狠地刺了一下。那个年代是中国历史上屈辱的岁月,专制皇权高度加强,国家日渐闭关锁国,西方列强强迫中国打开大门并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国民在封建思想的束缚下已经没有了分辨是非的判断能力。戊戌变法失败后,戊戌六君子被处死,周围围观的人群拍手叫好,殊不知这六个伟大的人正是为了自己而死。书中鲁迅提到看电影看到中国人见到自己的同胞被外国人处死竟和日本人一起欢呼,这些思想麻木的中国人令我们痛心。

  为了挽救中国人民,也为了拯救祖国,鲁迅毅然弃医从文。1920xx年,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它通过“狂人”之口,把几千年的中国封建专制的历史痛斥为“吃人”的历史,向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发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严厉质问,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鲁迅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不顾外界打击,为了让国民清醒过来,写出了一篇又一篇寓意深刻的文章,流传后世。

读后感 篇15

  美和追求美人类固有的天性,人们欣赏自然的美,创造生活的美。而作家艺术家们开垦出人类美的艺苑,以自己的才华和心血培植出一株株千姿百态的艺术之花,为人类生活增添无比绚丽的色彩。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这是大作家茅盾先生对《呼兰河传》这部作品的评价。这部书是着名女作家萧红后期的重要作品。在中国三十年代文坛上,年轻的女作家萧红以她清新自然的笔融描绘了东北边陲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展示了女作家独特的艺术个性,为世界文苑开出一朵美而不艳的奇葩。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里,萧红笔下的“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满怀着对于广阔世界的好奇和烂漫的童真,用一双清澈的眼打量着四周的一切。祖父、后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全部的天地在小说的开篇,作者细细的描绘了小城呼兰河的风俗人情,在她的眼里,这个小小的县城里,有着心智未开的居民和乡村应有的纯净生活,虽然不如大城市的繁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作者描写童年时的爱玩的花园:花开了,就象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象飞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象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他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我特别喜欢这一段,童话般的意境,诗意的语言,又简单活泼,写得多么好!

  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小团圆媳妇那一章,看得让人透不过气来!和萧红同样大的一个女孩,也就12岁。12岁一个天真烂漫的年龄,本该在父母面前撒娇,却千里迢迢到这里当童养媳,因为活泼,不像媳妇,所以受到婆婆的打,叫她变得更懂事更听话,这打持续一个冬天,不管白天黑夜,“一天打八顿,有几回,我是把她吊在大梁上,叫她叔公公用皮鞭子狠狠地抽了她几回。我也用烧红过的烙铁烙她的脚心……”她婆婆这样说,打她是为了让她懂规矩!后来女孩子给他们折磨得快发疯了,他们就听跳大神的话请人给她洗热水澡,滚水,昏过去用冷水浇醒再洗,洗了三回,就这样活活把人折磨死了!愚昧,可悲!

  整篇小说朴素流畅,宛如你与作者在一个美丽的繁星当空的夜晚,听她娓娓讲述着呼兰河—她美丽的家乡。尽管凄婉,尽管优郁,却仍然美丽得动人。恰如茅盾所言,比象一部小说更为诱人。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但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美好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己的美好童年。

读后感 篇16

  人间处处有真情,人世间,总有一个人默默等地为我们付出;总有一种爱,让我们泪流满面,只要你去观察就会发现。

  读完这本《人间真情》,令我感受最深的是《十一枝康乃馨》,这篇短文讲述了两个懂事的孩子,为了给母亲买康乃馨,去给花店老板打工,送完每一份花,他们都恳求眼前这的这位母亲能给他们一束康乃馨,因为他们也想让自己的母亲和这些母亲一样能收到节日礼礼物,因为有十一位客户,所以他们就得到了十一束康乃馨。从这篇短文,我不但可以看出到两个孩子的孝心,也可以看出这十一位母亲对两个孩子的同情。

  在人世间,不但有母爱还有父爱。父爱如山,那份粗中有细的厚爱中,重的足以让我们震撼;父爱如茶,细细品尝,方知苦涩中透着甘甜……慢慢咀嚼这份父亲的盛宴,你会被那并不起眼的父亲感动!《奇迹的名字叫父亲》写了一位父亲在削苹果时,不小心把刀插入胸口,可他用顽强的毅力坚持活了3天,只为了家人,他依旧干着日常的事,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奇迹啊!《父亲的爱》则写了一位父亲用另一种方式疼爱着自己的孩子,他虽然很严厉,但是这也是一种爱的表现!

  我们的友情也是无价的,友情是一杯淡淡的水,是跋涉于荒漠者的渴求。《金色的沙子》写了女儿莫尼卡自己喜欢玩沙子,但她也同残疾人雷德一起玩儿,她分享了自己的爱好,这不正是友情吗?《一瓶矿泉水》,同学辉和他同学被困在废墟,一个善意的谎言,只有一瓶水,可辉却让给同学,骗同学有两瓶水,同学被解救了,可自己却渴死了,这不正是伟大的友情吗?

  我们的成长离不开老师的教诲和关怀。《难忘的体罚》写了两个孩子犯了错,老师惩罚打板子,打的却是装了垫子的座椅,他们的体罚并无肌肤之苦,这位老师是多么爱学生啊!

  在我们的成长中,有母爱,有父爱,还有友情和老师的关怀,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他们会永远伴随着我们,走向温暖的世界!

读后感 篇17

  《季羡林谈人生》由数十篇千字随笔组成。以前看到谈论人生的文章,大都是“主义”一统,“口号”满篇,而季老先生用十分朴实的话语谈论了人生绕不开的酸甜苦辣、进退荣辱,语言朴实无华,但从一个“看惯了人生百态,明了了世间春秋”的世纪老人笔下绘出,渐觉启迪之意非同寻常。

  人生的真谛是什么?这是哲学永恒的话题。季先生强调,对人生问题的思考不是那些坐在神圣殿堂里的哲学家们的专利,“吾辈凡人”也要扪心自问:你为什么活着?人无法选取生与死,但人不能总处在被动和糊涂之中,我们应有所作为。他对人生好处与价值的一句评价:“如果人生真有好处与价值的话,其好处与价值就在于对人类发展的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职责感”。“有所作为”“承担职责”这类词如果从一个普通人口里蹦出,实有平庸教化之嫌,但联系季老的学识与人品,又不由得暗自认同。季老的文字初读平淡如水,索然寡味,并无多少新奇高深的教诲。掩卷深思,顿悟:大智大慧者,自然反璞归真;世间之真理,又何需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呢?

  季老先生还提出了“不完满才是人生”,这是他从另一种好处上对人生的诠释。尽管人人都期望有一个完美的人生,然而每个人不可能始终一帆风顺。常言道:“不如意事常八九”。哪里事事都会让你称心如意呢?况且人生活在世上又怎能逃脱了“生、老、病、死”呢?既然如此,人活一世,就不要幻想生活总是那么圆圆满满,关键在于我们采取怎样的生活态度。读到那里,我突然明白了他为什么说那句“人和政通、海晏河清”,是啊,评价一个时期,如果不放在历史的长河中找准参照,而以完美的理想化标准去要求,明显属于空想。季老经历“文革”,进过“牛棚”,他又对谁抱怨过什么?既然季老都无法“力挽狂澜、改变历史”,我们为何不去试着改变自我的心境呢?

  改变心境也就是寻求内心的和谐。温总理曾对季老说:“有个问题我思考很久,我们讲和谐,不仅仅要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还要人内心和谐。一个人内心的和谐正是一切和谐的基础,是根本中的根本。”联系季老对人生的解读,一切释然。“用心进取、努力改善”是人生,“消极沉沦、怨天尤人”也是人生。不懂得满足,不持续心态平衡,又哪来内心的和谐?慢慢品读《季羡林谈人生》一书,他对人生的感悟洗涤着我内心的芜杂、浅薄。如果不这么细致地读他,我还真的质疑“摘帽”为“炒作”,读过他,悟过他,才明白,那不是,而是老人真正的声音,是他智慧内敛人生的真实渴望。

  这些天,我一有时光,就走进老人的文字,去感受那份真实,去品味“假话全不讲,真话不讲全”的中国式正直。也许有人还在以“真话不讲全”为由苛求季老,其实季老是不惮讲真话的:“根据我个人的观察,对世界上绝大多数人来说,人生一无好处,二无价值。他们也从来不思考这样的哲学问题。走运时,手里攥满了钞票,白天两趟美食城。晚上一趟卡拉0K,玩一点小权术,耍一点小聪明。甚至恣睢骄横、飞扬跋扈,昏昏沉沉、浑浑噩噩,等到钻入了骨灰盒,也不明白自我为什么活这一生。其中不走运的则穷困潦倒,终日为衣食奔波,愁眉苦脸、长吁短叹。即使是日子还能过得去的,不愁衣食、能够温饱,然而也终日忙忙碌碌,被困于名缰、被缚于利锁。同样是昏昏沉沉、浑浑噩噩,不明白为什么活这一生。”如此直截了当的批判式揭露,酣畅淋漓,痛快而又入骨。

  读了《季羡林谈人生》,感觉很是中的,一向渴望与一位知天命以上的老者交流一番,不是平常那种与上上辈人的闲谈,而是真正谈谈人生中的许多对我来说还很懵懂浑噩的东西。而这位望九之年的老先生能把对人生的感悟分享出来,于我似久旱之甘雨,润心润肺。有些东西,在这个纷乱的世界,我们来不及沉淀,在忙碌无为中忘记思考,甚至有些人已然根本不会去思考了。但在我的内心深处一向留有一个位置,存放它们。是季先生帮我拂去了存放它们的箱子上的灰尘,重新将它开启,并确认了它们的存在与正确。季先生乐观地相信人类会到达大同之域,为此,我们每个人都有着为推动人类发展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作用,只要抱有这份职责感,那么个人存在的价值和好处也就找到了。

读后感 篇18

  《林家铺子》是茅盾于1932年6月18日写的一篇较长的短篇小说(全文约2万字),茅盾曾说《林家铺子》是他“描写农村生活的第一次尝试”(茅盾选集·自序)。尝试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小说借助形象的特殊思想形式,通过“一·二八”战争前后上海附近的一个小市镇上一家有代表性的林家百货小商店由挣扎到倒闭的故事,反映了在帝国主义侵略,封建主义剥削和反动派压榨下三十年代初期乡镇社会经济衰败的情景,表现了人民抗日反蒋的斗争情绪。

  茅盾小说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史诗格调的追求。《林家铺子》就是茅盾以史诗眼光观照三十年代中国小商人悲剧命运的作品,小说的故事是从广阔的生活画面上落笔,在人物和事件的“多角关系”中展开的:这里有帝国主义入侵造成的人民流离失所苦难生活现状的描绘,有反动统治加于市民、农民身上种种祸害的揭露,有身处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挣扎在死亡线上悲惨情景的叙写,有难以支撑门面的市镇商人拮据状况的描述。作品就是通过不断的视觉转换,将主人公置身于复杂的“多角关系”中,多角度,多侧面地展示了人物的复杂命运与性格,显示了作品画面的宏阔性。

  小说在艺术上成功的方面是很多的,在这里着重提一下这篇小说所表现出来的浓郁的乡土气息及其意义。

  首先小说选取江南水乡小镇为背景,选择小镇上的商业店铺作为小说的题材,使作品所反映的内容和思想更具典型性。从茅盾当时的创作动机和小说所写的内容看,《林家铺子》是以作者家乡乌镇为依据的,是乌镇三十年代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是江南水乡小镇商业的缩影。以乌镇作为小说的原型,其典型性是多方面的。一是因为乌镇这个水乡古镇具有江南小镇共同的特点,它历史悠久,人口稠密,交通发达,离上海等都市又不远,生产力比内地一般县城还发达,乌镇的社会景况如何在当时是有代表性的。而选择乌镇商业店铺作为小说的题材,更有典型意义,因为乌镇的商业不仅有悠久历史,店铺众多,而且商业市场主要依赖农民购买力(小说中称之为“乡庄生意),可以说,市镇商业的景况,是当地生产水平的标志之一,也是农村经济状况的直接反映。从茅盾于写《林家铺子》前夕回故乡写的《故乡杂记》中,可以看出,茅盾已经深深地感受到市镇经济破产的黑暗沉重,感受到小市镇上的商人难逃破产的命运。他在《故乡杂记》的最后写道:”要是今年秋收不好,那么,这镇上的小商人将怎么办哪?他们是时代转变中的不幸者,但他们又是彻头彻尾的封建制度拥护者;虽然他们身受军阀的剥削,钱庄老板的压迫,可是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身受的剥削都如数转嫁到农民身上。农民是他们的衣食父母,他们盼望农民有钱就象他们盼望自己一样。然而时代的轮子以不可阻挡的力量向前转,乡镇小商人的破产是不能以年计,只能以月计了。“

  小说《林家铺子》就是在这个感受的基础上概括写成的。小说描写的是”一·二八“事变后江南小镇上一家店铺因不堪战争的破坏,反动派的压迫和苛捐杂税的逼迫,从挣扎到最后倒闭破产的故事,但实际上是当时整个社会经济的写照,是举国动荡不宁的缩影。作者借助一个店铺的衰败破产,一个家庭的生活遭遇,揭示了整个社会的病象。作品中的林老板以及那些孤苦无依的穷苦人的命运,便是那罪恶世界逼真的写照。

  《林家铺子》是乌镇孕育的,所以小说中的”人“、”景“、”物“都明显地烙有乌镇的印痕。

  主人公林老板完全是个小镇商人形象。他精明强干而又懦弱自私,他勤劳狡猾但又苟且图存,一心只想守住祖传的老店,并不想创大业,绝没有都市商人那种冒险精神,林老板这个人物形象明显地留有旧时代水乡乌镇的特点。由于茅盾熟悉生活又能以敏锐的政治眼光和清醒的头脑正确及时地透过现象看本质,所以才能正确地把握住林老板这种小商业者的阶级两重性,作者对他的遭遇是同情的,对他的商人的本性是批判的,作为典型人物,林老板的阶级两重性是通过精明而又软弱的个性表现出来的。

  在《林家铺子》中,不仅人是”乌镇式“的,描写的”风土人情“也带有浓郁的”乌镇风味“,作品的语言也带有浓郁的”乌镇腔“。比如沿街店铺遥望相对的格局和店中柜台等的陈设布置以及分隔铺面与”内宅“的蝴蝶门等,都十分真实地表现了乌镇三十年代商店铺子的风情。而小说中写到的”清风阁“茶楼,”八仙楼“酒店,”望仙桥“及街道描写,无不充满着乌镇风味。至于小说的语言,”乌镇腔“随处可见,例如林老板亲自兜揽顾客说的:”喂,阿弟,买洋伞吗?便宜货,一只洋卖九角!看看货色去。“不仅腔调是乌镇式的,语言几乎全是乌镇方言。”一只洋“在乌镇方言中是”一元“的意思,”一只洋卖九角“意思是九折优惠,这句话因为前面有了”便宜货“三个字,故”一只洋“后省略了”的货“二字,也不至于使买方误会。整句话既强调了便宜,又说得干净利落,既可见林老板的殷勤神态又表现了他的精明能干。再如小说最后一个场面中张寡妇的痛苦诉说:阿大的爹呀!你丢下我去了,你知道我是多么苦啊!强盗兵打杀了你…… 穷人命苦,有钱人心狠”,以及陈老七大声嚷骂那些乘机抢“坐财”的大债主,假债主:“你们这伙强盗!看你们有好报!天火烧,地火爆,总有一天现在我陈老七眼睛里呀!”富有浓烈感情色彩的方言口语,真实强烈地表现了人物的愤怒之情。

  在作品的叙述性语言和描述性语言中,乌镇方言更是比比皆是,读着“别家”“发急”“市面”“拆烂污”“打杀”“小格式”“做人家”“顶要紧”“阿囡”“藏落”这些充满着乡土味的语言,真让人有一种行走在乌镇街头的感觉,给人以真实的自然美。

  正因为《林家铺子》带有浓郁的“乌镇味”,所以作为茅盾故乡的人,读“林家铺子”特别感到亲切。当然,今非昔比,今日的乌镇早已春回大地,面貌日新月异,蓬勃发展;今日的“林家铺子”也是旧貌换新颜,一派兴旺景象。但乡情难忘,当历史翻开新的一页时,重温茅盾作品中那些富有乡土味的特色,意味是深长的。读后感600字镜子读后感金阁寺读后感

读后感 篇19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三十六计》,其中有一篇是空城计,有一小段故事叫李广智退匈奴兵。

  他讲的是在汉景帝时,有一个将军叫李广。一次李广为了追几个骑兵,进了敌人的领地,发现敌人有几千铁骑兵,而他们自己只有一百名士兵,有的士兵看敌人兵强马壮就想逃跑,在这万分危急的关头,李广沉着镇定,他冷静的分析了形势,唯一的办法就是坚持下去。他使用了一个计谋——空城计,利用匈奴的错觉,让匈奴相信这一百多人是来诱惑敌人进入埋伏圈的诱兵。这样匈奴兵就不敢发动进攻了,最后凶饿得匈奴兵不敢进攻,还偷偷的逃跑了。

  这段巧计退敌的故事,充分的表现了李广临危不惧,指挥若定和随机应变的军事才能。我以后也要像李广那样沉着冷静临危不乱,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多动脑,多思考。

读后感 篇20

  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着之一的《水浒传》。

  这本书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给我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象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作为祖国的教育者,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的后代培养成为新一代人才,以把我们祖国建设成为更富强昌盛的国家。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责编: xing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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