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医学院复试名单(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名单)
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学历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具有一百余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应届毕业生要求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者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届毕业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者要求3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师范大学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7名、辅导员38名、管理教辅岗位人员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应届毕业生和有三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者:
1、应届毕业生含: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有三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指与应聘岗位完全一致的工作经历。
应聘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初始学历或最高学历为博士单位(或国(境)外名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为本科毕业,硕士学历的学习时间须为2年及以上。
2、 英语水平:英语成绩达到国家英语四级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或其他小语种达到同等学业水平),外语专业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或有1年及以上留学经历的毕业生可不用提供国家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3、应聘辅导员岗位者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具有一年及以上的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ebtu.edu.cn/)及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河北师范大学主页(http://www.hebtu.edu.cn/),按招聘公告的具体要求,在我校的“教师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将纸质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指定报名邮箱rcb@hebtu.edu.cn。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 7月23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审查资格条件
河北师范大学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和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通知。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三)考察面试
1.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考察面试
具体考察方案和考察面试时间将通过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另行通知。
1)初选面试
初选面试(技能测试)采用视频面试的形式,具体由招聘岗位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测试,初选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将应聘人员的初选面试成绩分岗位按照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选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复选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选面试。
2)复选面试
复选面试采取视频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问题能力、沟通能力与合作意识、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将应聘人员的初选面试成绩与复选面试成绩加权平均后,核算为其考察面试总成绩。
考察面试总成绩=初选面试成绩×30%+复选面试成绩×70%。
根据考生的考察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选。如考察面试总成绩相同,按复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选。
2.教师岗位考察面试
具体考察方案和考察面试时间将由招聘岗位所在学院具体通知。
教师岗位的考察面试工作由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学校人事处、教务处、教学督导委员参与考察。
教学能力考察:面试人员根据要求进行试讲,由学院教学能力考察小组成员及人事、教务、教学督导等成员对其教学能力进行综合考查评价;
科研能力考察:面试人员讲解自己的科研成果并对专家的有关提问进行答辩,由学院科研能力考察小组成员对其科研水平、学术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查评价。
在上述考查的基础上,由所有考察小组成员对应聘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2/3为最低合格线,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将同意票数最多者确定为参加心理测试人选。
同意票数最多者有多人并列时,由学院科研能力考察小组成员进行第二次投票,确定为参加心理测试人选。
(四)心理测试
学校安排专业人员对心理测试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对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师范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eb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ebt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ebt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通知、复选面试通知、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0789111(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0789850(河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0715/9221.html
河北中医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中医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中医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建校60余年来,培养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在内的数万名中医药人才。现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培养院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一般应为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中医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7名、管理岗位人员1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中医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范围: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5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7月(含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中医学院网站(http://www.hebcm.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24时。
1.电子邮箱:hbzyxygkzp@163.com。考生登陆河北中医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查看《河北中医学院2020年诚聘海内外英才公告》,按公告中要求发送电子邮件。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河北中医学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河北中医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示。不收取考生考务费。
4.开考比例:硕士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博士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限。
5.考试通知:由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共同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
(二)初试
硕士岗位初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以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各用人单位负责通知。笔试成绩在河北中医学院网站(www.hebcm.edu.cn)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所有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现场公示并在河北中医学院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初试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硕士岗位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博士岗位直接进入复试。
2、资格复审。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人选资格。
3、复试内容。教师岗位以授课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为主;教学辅助、行政管理岗位以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考核为主。具体考核内容、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拟聘人选确定。考核组就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职业能力、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分,采取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最终以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选。复试成绩当天现场公示并在河北中医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根据实际做法设置)。体检工作由河北中医学院统一安排,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中医学院网站(http://www.hebcm.edu.cn/)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中医学院网站(http://www.hebcm.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926062(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9926053(河北中医学院纪检监察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0715/9222.html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河北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批准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经过七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以建筑产业类学科专业为主,工、管、理、文、艺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应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于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因疫情影响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之前,境外取得学历的博士、硕士毕业生以教育部学历认证时间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我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5名,对于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均毕业于“双一流”院校的毕业生,签订协议后学校将给予2-3万元不等的生活补助。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5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7月(含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详见公告。
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t.hebiace.edu.cn/col8/col24/col81/
index.htm1?colid=81)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t.hebiace.edu.cn/col8/col24/col81/index.htm1?colid=81)。具体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网站公告。
2.其他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
邮箱:hbjzgcxyrsc@126.com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8时--7月24日18时。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人员信息表》(到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栏下载),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将信息表、简历(含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3)资格审查。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依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对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由人事处进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4)资格复审。笔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考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5)开考比例:招聘博士学位人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限。招聘硕士学位人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考试通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学校人事处确定,并以电话或邮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关于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方式。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笔试
1、笔试以网络视频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计算机、英语和公共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能力水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方式及有关要求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新闻公告栏发布。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三)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硕士研究生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应聘博士岗位直接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考生参考比例不足的岗位,全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以网络视频方式进行。由学校组织面试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以试讲形式进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日在人事处网站新闻公告栏公布,在学校行政楼一楼公告板张贴。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试疫情防控需要安排体检项目。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t.hebiace.edu.cn/col8/col24/col81/index.htm1?colid=81 )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3-418765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3-4187630(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公告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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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0715/9218.html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主要职责是: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科、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0名、管理岗位人员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单位招聘)》(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5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7月(含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在2020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sir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sirt.edu.cn/a/rczp/yjs/(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间7月15日至7月23日。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通过网络报名系统反馈或电话通知。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学院组织人事部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职业教育相关政策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及适应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因疫情影响,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并在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sirt.edu.cn)发布。笔试成绩将在学院网站(www.sirt.edu.cn)公布,并在学院办公楼大厅张贴。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应聘岗位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情况。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果当天在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sirt.edu.cn)发布,并在学院布告栏张贴。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组织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sirt.edu.cn)和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布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和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sir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sirt.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8621175,15127161818(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13613316286(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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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河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高职“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单位、国家机电行业骨干院校、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河北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京津冀现代制造业职教集团”副秘书长单位、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基地。与邢台学院、邢台市装备制造行业协会共建“邢台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培养应用型本科机电类专业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4年7月15日至2002年7月1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招聘6名应届毕业生,从事管理、教学以及科研工作。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5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7月(含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bjd.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生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7月23日,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2)联系人:李老师
(3)电话:0319-8769897
(4)电子邮箱:hbjdrsc@sina.com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将《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可从学院网站(www.hbjd.edu.cn)下载打印填写)、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各阶段(本、硕、博期间)期间取得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主题为:姓名+学历+专业+(是/否)应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核。人事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学院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高等教育理论、教育心理学、高职教育理论知识,以及师德师风、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的内容。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及排名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经审核后,在学院网站(www.hbjd.edu.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相关信息将提前在学院网站(http://www.hbjd.edu.cn)公布。
3.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师德师风、岗位技能、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在经审核后,当天在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张贴和学院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学院人事处将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学院网站下载打印)、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各阶段(本科、硕士、博士)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阶段成绩单、资格证书、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学院网站(http://www.hbjd.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hbjd.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bjd.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及排名、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9-8769897(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9-8769889(学院纪检监察处)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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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0715/9217.html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0年选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院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6日至2002年7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0日(视疫情防控情况,如有调整,以通知为准)。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6日(视疫情防控情况,如有调整,以通知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1年1月1日(视疫情防控情况,如有调整,以通知为准)以后毕业的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应聘人员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7月17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gzy.edu.cn)等网站发布选聘信息。与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发布请考生关注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30日24:00(视疫情防控情况,如有调整,以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登录学院官网(www.tsgzy.edu.cn),在“信息平台”模块下方点击“招聘系统”,按照网上的操作指南注册登录学院招聘网站(zp.tsgzy.edu.cn),进行报名。
3.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正反面在一页);
(2)普通类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一份;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出具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且于2020年7月30日之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最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各一份;
(3)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4)资格证扫描件一份等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学院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当某一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比例不足1:2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通过学院招聘网站对应聘人员合格与否等信息进行反馈,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四)面试
面试包括适岗性评价和试讲,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岗性评价、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适岗性评价。主要是对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资历经验、心理测评、仪态风貌等方面进行测评。同意票数超过80%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试讲。内容与应聘专业岗位相关,时间15分钟。试讲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多方面测评。测评小组成员按照不同应聘岗位分别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评,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五)体检
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内容主要有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分析能力等情况。考察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选聘结果在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www.tsgzy.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确定的拟聘人选上报党委会研究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未满期间因故不能在岗工作的,试用期顺延。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学院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领导和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5号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832196,8832387
电子信箱:gzyzp8832196@163.com
详情登录
http://www.tssydwzpw.com/web/wenjian/20200716095717.html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启事
学院简介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1972年建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距雄安新区30公里,是距新区最近的高职院校。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拟选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说明:
1、招聘方式:
选聘,是指采取测评方法(包括面试、专业测评、测评小组投票等方法)录取应聘人员的一种方式,不需要参加统一考试,全年均可报名,分批测试录取。
2、报名方式:
请将个人简历发至rscxp@hbsi.edu.cn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手机号”,如“张三+河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研究生+139xxxxxxxx”。
学院在收到报名人员的简历后,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具体专业、科研、工作及综合素质等情况,并征求用人部门的意见,对基本符合我院人才需求的报名人员,学院招聘办公室将主动与报名人员联系。
3、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312-5097767 马老师 电话:0312-5971357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风东路999号。
4、学院网站:http://www.hbsi.edu.cn
5、请扫一扫或搜索微信公众号: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官微,关注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学院招聘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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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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